一、物流金融服务的效率低增加了操作风险
由于物流金融服务在我国发展的历史时间不长,还没有制定相对科学、合理统一的作业规范,物流企业和银行没有统一标准可以参照。而我国物流企业的实力不足,经营水平有限;银行尚没有专门针对物流金融信贷业务的操作规范,还是运用一般信贷操作流程规则来办理物流金融信贷业务,致使物流金融信贷业务手续异常繁琐,效率低下,增加了操作风险。质押贷款手续复杂、所需时间长,无疑降低了资金流的周转速度,并且增加了仓单质押的风险,如何使仓单质押变成一种简便、可控性好的融资模式,是物流企业和银行要共同努力的方向。
二、物流金融业务中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信息不对称是指契约交易主体所依赖的信息在主体之间的分布上不均匀、在需要获取的总量上不充分或者与客观真实之间存在偏差。在经济交易中,由于存在着人的有限理性、交易不确定性和信息获取成本,它们在不同的经济交易中具有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便导致信息不对称的产生。在信息不对称的经济交易过程中,拥有信息优势的参与人被称为代理人,而不具有信息优势的参与人则称为委托人。当委托人与代理人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时,由于代理人的利己性,将利用其信息优势在最大限度地增加自身利益时可能做出危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这种风险就是委托—代理风险。这种风险在整个业务过程中都可能存在。
在物流金融业务中,银行在资金方面占有优势,物流企业擅长质押物的评估、监管、处置,可谓各有所长、相得益彰。同时,受行业特点所限,银行不可能对物流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等深层次的合作模式。因此,银行可以与物流企业建立结构比较松散、受政府限制较少的契约式战略联盟,与物流企业合作,以发挥物流企业的优势,降低风险,增加收益。